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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校 物业管理及后勤服务招标公告

发布时间: Dec 19, 2018 3:35:44 PM 被阅览数: 2,594次 来源:

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物业管理水平及后勤服务质量,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,党校决定,由外包公司输送劳务,现进行公开招投标寻求合作。欢迎全局观念强、服务意识高、服务质量好、信誉好、业绩优的服务型企业参与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标单位: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校

二、招标项目:建工党校后勤服务项目

三、招标方式:党校自行组织招投标

四、项目简介:

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校成立于1977年12月,是隶属于北京建

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综合性人才培训基地。是集党校、培训中心、北京建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、北京市第五十七职业技能鉴定所、北京市长城职业技术学校、北京市建工职工中等专业学校、北京建工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为一体。党校地处二环路东直门外新中街,校园占地面积1.2万平方米,校园内建筑面积共13957平方米,569间房屋,使用面积11631平方米。

党校后勤服务项目具体包括5块内容:

(一)校园安全保卫:向党校指派保安人员,对校园内部实施安全保卫,做好公共秩序、校园消防、防火防盗、防汛、防破坏等工作。预防和制止侵害或可能侵害党校范围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行为发生;

(二)校园停车场管理:负责引导、指挥所有进出党校的车辆行驶和停放,保证车辆出入、停放秩序和停车安全,负责临时出入车辆的收费工作;

(三)校园保洁:向党校指派保洁人员,对校园内部环境卫生进行清洁,做好教室、楼道、校园公共区域、办公区域等的清洁服务、垃圾清运等工作;

(四)校园设备设施维保:负责党校院内的水、电、暖及其它附属设施维修(包括但不限于水龙头、电灯、电路、电视、热水器、下水管道、暖气(片)管道、课桌椅等)

(五)园林绿化:负责党校院内树木、园林、绿植等日常养护

五、承包期限:一年,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。

六、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:

(一)企业独立法人公司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;

(二)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;

(三)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简历;

(四)党校后勤经营策略及管理方案书面报告(报名时,须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贰份,原件经验证后当场领回,党校将对投标者的资质进行审核。)主要包括以下几点:

经营方略;

②人员配备;

③规章制度;

④经营模式;

⑤经营承诺;

项目报价;

七、时间安排

(一)招标公告时间:2018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21 日

(二)报名时间: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25日

(三)咨询及现场勘验时间:2018年12月23日至2018年12月25日

(四)开标时间:另行通知

(五)报名联系人及电话:安照峰    64168856    15501102338

八、招标办法:

(一)投标资格的确定:

党校根据报名人提供的相关书面材料和走访了解的情况,对其投标资格进行综合审查,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投标。

(1)  投标者的资质要求:

①必须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,持有国家规定从事劳务输出

的各种证明材料(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)

保安、保洁、水电供暖设备维修等相关从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

的上岗证书;

提供过类似经营服务项目至少三年以上,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经营业绩,在以往经营服务中无任何不良记录,包括正在经营的项目。

中标者必须在10天内签订合同,并缴纳10万元保证金。

(二)本服务项目确定合作经营单位的步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竞标人应在2018年12月25日下午5:00前将各自的材料密封盖章送达党校综合办公室。

     党校领导班子于2018年12月30日前对竞标人方案进行评议,

确定其中一家合作者

(三)有关事项

中标而弃权者或不按期签订经营合同,党校按流标处理,重新

组织招投标。

承包期满所有设备添置、修缮、更换后财产均归党校所有。

九、经营要求:

(一)严禁在校园内开办小卖部、超市等经营性机构,违者罚款200

万元。

(二)乙方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,经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。

(三)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党校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党校管理,并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,严禁出现任何破坏党校教学秩序的行为。经营者在合同期内若不能严格履行合同,或不服从党校管理,经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,党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其合作经营资格,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。

(四)党校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,如在合作期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,影响党校声誉,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,党校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,并没收履约保证金。

(五)乙方须负责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。如用电、用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,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,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,党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(六)乙方须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安全教育,确保从业人员聘用后一周内办妥有效健康证,报党校备案。员工上岗期间须统一着装。若发现无健康证,每一人次罚款200元;无统一着装的,每一人次罚款100元。员工若违反党校规定,党校有权责令乙方辞退并在一周内完成更换。

(七)乙方不得在中标后任何时候将经营场地二次转包,一旦发现,则视为违反约定,党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,并没收履约保证金。

(八)乙方要爱护校方提供的房产和设备,全权负责保管和维修,若丢失或损坏,负赔偿责任,在履约保证金中扣减。自行出资购置的零星设备及剩余物品等,在合作期结束或终止合同后自行处置。

(九)在经营期内乙方不得变更房产结构,不得变换基本设施,若因经营服务需要欲对经营场所进行改造装修,须书面报告征得党校同意后方可实施,并承担所有费用。

(十)乙方须配合上级或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进行的各类检查,并做好

解释说明,并接受党校后勤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。

(十一)乙方在经营期结束或中途终止合同后一周内必须全部搬离党校,逾期按500元/天进行罚款。

(十二)未尽事项,由北京建工集团党校负责解释。

 

 

注:

1、本招标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建工集团党校。

2、本招标方案的未尽细节,以最后签订的合同为准。

3、本招标方案甲方指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校,乙方指后勤项目目中标合作方。